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抗日时的咸丰民享分部
发布时间:2016-05-28作者:来源:咸丰新闻网点击:
湖北省会民享社,于1941年成立于思施,属湖北省平价物品供应处领导,主要经营招待所(旅馆)、食堂、浴室等服务性质的业务,在副食品方面还开办了物物交换,以盐、布交换柴、鸡、鸡蛋……据说,民享社其名是省主席陈诚命名的。按当时规定,民享社提供的餐食标准,如公餐一席,食堂菜肴以4菜1汤(两荤两素)为标准,任何宴会不许加菜加点心,也不兼营零杂食品,更不承办丰盛的酒席,收费约低于市面其他饮食餐馆的一半。其主要目的是解决抗战时期流亡人口的吃住问题,也寓有贯彻省府厉行节约的政治意义。浴室一般晚上营业。
恩施成立民享社总部后,邻近恩施的交通要道各县也先后分别成立民享分部。咸丰位于川、鄂、湘交通要冲,巴石公路、咸来公路均经县城附近,抗战时期流亡人口熙熙攘攘,此去彼来,络绎不绝。1944年“咸丰民享分部”成立,部址设在南门外叶家湾王宅,为长7间的木屋、3层楼(现县联社址),大门口的对联是:“长长油条长期抗战,团团烧饼团结救亡。”横额是:“民共享之。”
咸丰分部主任是向朴初,助理员是肖道良,特种事务员是何精勤,厨师有龙青云、熊瞎子,侍应生是袁德明,薪给眷粮由省社按月发给。主要经营业务是承办大众饮食和留客住宿,兼营油条、烧饼、馒头、稀饭等小宗食物。营业之需粮油盐平价购领,烧柴在产柴乡村定购,不敷时在市场购买;鸡鱼肉蛋及调料均在市场随时采购,另行喂猪解决部分肉需。分部设60套床铺,可容纳100多位客人住宿。
饮食方面最受欢迎的是大众经济稀饭,其实是半干半稠的豆浆稀饭。每份有一大土钵,上面有少许盐菜,收费为法币伍仟元(约合今人民币5角),饭量大的一份可以吃饱,饭量小的一份可以吃两餐。流亡群众、小公务员、学校师生每天早上买来吃,习以为常,比自己烧饭方便经济得多。特别是城内居民,多数不烧火做饭,由家人到分部购买稀饭,一家人分享。
住宿费包括开水和洗涤用水,按床位收费,歇宿一铺一盖,每夜贰仟元。若是1人独宿或2人、3人共被,都只收贰仟元。这对流亡的群众来说,堪称经济实惠。
经济菜食亦比较便宜。4菜1汤,荤素各半,白饭准吃,不受限制,8人一席,每席收法币肆万元(合今人民币4元)。县税务局职员傅俊杰与尖山小学校长何金兰结婚,在民享分部办了两席酬局内同事,只花了法币捌万元。国民党某师汤师长和刘副师长在茶园坡翻车跌死,在南门上冯家祠堂开追悼会,开了十几席,都是分部承办的。县府及各机关召开会议,也在民享分部包食宿,有时将食物送至会场,开会时间长一点的就在会场办酒席。群众若有宴会,也有在分部包酒席的,称得上官民两便。
“咸丰民享分部”在抗日时期,确曾给人民办了一些好事。但是在经营上卖食品看人发货,多少没有一定标准;对有权有势者和熟人,态度谦和;对衣衫褴褛和不识的人,态度生硬;工作人员偷拿、贪占公家物品等问题累见不鲜。
1945年抗战胜利后,省府迁回武昌,“咸丰民享分部”亦随之结束。从业人员,各自东西,房屋由屋主王仲衡收回,炊具及60套床铺,均被王仲衡廉价收购,改开“风泉春酒楼。”
(根据县联社和省、州档案及彭云程、袁德明、张雄、赵寿成、刘先志,述材料整理。)